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东)企业去年才成立,却在2017年就获得了荣誉……近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2”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子行动中,查获了这样一起利用虚构荣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墙上悬挂有四块牌匾,分别写有“国家文物局授权鉴定机构”、“先进团体、优秀机构”、“授权档案研究中心”、“诚信企业”等字样,且落款时间均在2017年至2018年的时间范围之内。经核实,该企业成立于2021年,上述宣传牌匾的落款全部在其成立之前,属于“早产儿”。
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为更好地吸引客户制作了上述牌匾,企业负责人也承认没有获得上述宣传牌匾描述的荣誉。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该企业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