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我承诺,不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取得3C认证,冒用3C认证标志,无合法来源或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坚决不为消费者提供解除限速装置或其他技术手段的服务!”
3月22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传建出席会议,驻郑20家电动自行车品牌销售企业负责人作出承诺。
郑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高度重视315曝光的提速改装现象,第一时间要求行业会员及相关企业进行自查,在督导检查的同时督促经销商拿出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到位。会上,郑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加强行业自律的倡议书。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许可条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反映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反馈。通过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自3月16日起,开展了为期百天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或超出认证证书范围,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伪造、冒用3C认证证书或标志,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为消费者提供解除(拆除)限速装置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大电动自行车行业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给行业违法行为敲响警钟,给群众安全出行、行业健康发展的协奏曲再添强音。(来源:郑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