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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9家企业被通报

2022-03-28 17:45: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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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落实,2022年3月26日,石景山区市场防疫工作组对市、区两级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通报(第十一期)如下:

序号

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检查发现问题

1

古城

北京利丰兴盛商贸有限公司(冷库)

京原路55号

未保持场所内环境卫生清洁

2

八角

北京市宝龙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杨庄北大街路西商用平房

店内未设置消杀制度,未设置消杀记录表

3

八角

北京简约尚品商贸有限公司

杨庄北区52号楼1至2层52-8

未对消费者监测体温

4

鲁谷

北京慧予尚巢科技有限公司 

依翠园12号楼1层12-1

人员未佩戴口罩,人员密集。

 

5

鲁谷

北京姐弟餐饮有限公司

鲁谷大街29号1幢3号

未落实扫码测温专岗

6

五里坨

胡记烩面王

五里坨隆恩寺路99号综合服务楼

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扫码、测温

7

五里坨

世纪华联超市

五里坨隆恩寺路99号综合服务楼

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扫码、测温

8

金顶街

北京鑫隆便民果蔬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铸造村中路2号院2号楼5号

店员测温记录不全

9

八宝山

金川烧烤海鲜城

石景山路2号台湾街C-02区9号楼9-C

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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