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8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一起发布虚假广告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涉及安庆市大观区北正瓦罐煨汤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观处罚〔2022〕15号 | 安庆市大观区北正瓦罐煨汤店 | 92340803MA2Q2EHD8J | 江金菊 | 发布虚假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