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第二期),涉及东莞市金比卡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玫瑰花草茶”的产品时,对外宣传具有“活血”功效,在销售“福标特级西冷幼茶2268g 专用红茶粉”产品时,发布含有“特级”的广告宣传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真实性。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