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第二期),涉及东莞南城知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自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经营场所内发布“19周年盛典,知美整形”“19周年盛典,知美整形,19th青春正好/全场项目0.1折起”、“19th青春正好/全场项目0.1折起”、“周年盛惠,19元购美”“玻尿酸、除皱针、瘦脸针销量领跑东莞……”等医疗广告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部分广告中的有效真实证明材料。另查明,当事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9日期间,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网站发布“知美整形”、“国际鼻部整形专家孙玮都……”等医疗广告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虚假广告、禁止性情形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其发布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及发布虚假广告的影响,并处以34800元罚款。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