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337批次 1批次油条不合格

2022-04-01 17:09: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市抽)。

据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3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河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合肥市包河区松琴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承检机构备注
1//合肥市包河区松琴早餐店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水阳江路交口罍街二期早餐街2#101号商铺油条散称/2021/11/2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63mg/kg║100mg/kg餐饮食品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