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引发食物中毒

2022-04-06 11:28: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气温回暖、湿度回升,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同时也是毒蘑菇食物中毒的高发期。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021年我国25个省级行政区共开展研究蘑菇中毒事件327次,涉及923例患者,20例死亡,总死亡率为2.17%。蘑菇中毒是我国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饮食安全,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如下:

野生蘑菇危害大

大多数野生蘑菇都含有毒素,不能食用。普通人不能一一辨识,常常误食而中毒。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一旦食用野生毒蘑菇,易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

有效防范是关键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须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不采摘

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等处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采摘。

不购买

勿在路边摊点购买蘑菇,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勿大意,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

不食用

居家饮食、集体聚餐、外出用餐等要慎食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健康安全,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不销售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发现违法要举报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如果发现市场商家、餐饮单位等经营野生毒蘑菇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讯员 魏国华)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台州有“土坑酸菜”在售吗?市场 ...

  • 直击后厨 护航食安!青岛市市南区市 ...

  • 西海固:山花烂漫春意浓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清明祭祀 ...

  • 浙江今飞智造摩轮有限公司未来工厂的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