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摩托车行从网上购进大尺寸鞍座,自行改装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该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处理。
这是顺德开展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案例之一。今年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区内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销售单位545家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共出动区镇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600家次,发现问题18处,立案13宗。
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情况,同时督促认证机构完成对获证企业的全覆盖跟踪调查,确保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
对销售企业和自行车配件专业市场:重点检查销售者提供车辆、与原车认证一致的电池及充电器的进销货台账及票据,从严从重查办销售不符合CCC认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并将有关情况追溯至生产企业。今年以来,共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案件9宗。
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对各级监督抽查出现过不合格以及产品质量信用评价为C、D类的企业实行全覆盖跟踪抽查。目前共抽检76批次,其中发现4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均已停止销售并立案4宗。
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销售门店经营者普及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电动车改装的危害等知识,让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已列入顺德区2022年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规范整治行业产品质量。(来源:顺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