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用巴沙鱼冒充龙利鱼!上海一餐厅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2022-04-11 11:0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上海查厘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原因涉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据悉,2021年8月15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平台登记的举报线索,反映“查厘士港式茶餐厅(南丰城店) ”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发布“南洋咖喱龙利鱼”的菜品,但实际在菜品中使用的是巴沙鱼柳,涉嫌虚假宣传。该局于2021年9月16日对上海查厘士立案调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查厘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查厘士”)负责全市“查厘士”门店及“饿了么”外卖平台的开设和运营维护,以及全市门店食材的统一采购。其中上海查厘士遵义路分公司等11家门店自2020年1月起至案发,均在门店内和“饿了么”外卖平台上发布、销售“南洋咖喱龙利鱼”菜品,并在“饿了么”外卖平台的上述菜品详情页中发布“龙利鱼柳220克土豆80克青椒20克红椒10克紫洋葱10克”等文字内容。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上海查厘士向上海执热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名为“冷冻巴沙鱼柳”的原材料正是使用在涉案菜品“南洋咖喱龙利鱼”中。上海查厘士明知使用的是“冷冻巴沙鱼柳”原料,却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对该菜品描述声称为“龙利鱼柳”,且巴沙鱼柳和龙利鱼柳在采购成本上差异较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查厘士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查厘士成立于2013年,为加拿分道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上海查厘士有21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涉及餐饮企业管理(餐饮业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除广告),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等。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杜绝“算法陷阱”依然任重道远

  • 安徽省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备用集中隔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新 ...

  • 刘家峡水库增加出库流量,保障黄河中 ...

  • 荣国府花开春意浓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