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4月8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制售劣质中药饮片红参片,四川紫荆花药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紫荆花药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红参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相关规定,违法类型为“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红参片劣药”。
四川省药监局对其进行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涉事中药饮片红参片39kg,没收违法所得728元,并处违法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元3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00728元。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紫荆花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任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