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福建闽侯一餐饮公司未戴口罩被罚1000元

2022-04-14 15:55:44 闽侯市场监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检查,大力宣传《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对此,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毫不手软,严肃查处。日前,闽侯县善品天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因员工未规范佩戴口罩,接到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千元“罚单”,这是闽侯县首例、福州市第二例顶格处罚的口罩案件。

image.pngimage.png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防控需要。

自疫情发生以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助力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夜巡执法等方式,不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未规范佩戴口罩问题立案查处92起,配合乡镇政府对127家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店予以停业整顿处理。来源:闽侯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各地农民抢抓农时进行春耕春管

  • 中国机器人“服务员”成为比利时餐厅 ...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某电气科技有 ...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镇集中发展标准化水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