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4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出现广告违法行为的腾讯罚款475734.3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显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发布广告,违反广告法。处罚依据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最终,市场监管局部门对腾讯罚款475734.3元,没收违法所得。公开资料显示,腾讯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马化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