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北京致漾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致漾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漾医疗美容诊所”)在某团APP上做宣传推广,AOPT超光子(M22)光子嫩肤项目团购价429.2元,模式:全模式,但在图文介绍中又称:2个基础滤光片,美白嫩肤模式标价980元;3个滤光片美白嫩肤、祛斑淡化痘印、控油收缩毛孔标价1180元;3个以上滤光标价1880元。上述介绍将项目和模式混在一个页面中,全模式是否包括后面描述的三个项目,没有明确说明。
据悉,上述网页内容由致漾医疗美容诊所委托蒋某个人制作,并自行上传维护。项目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上线,截止到2021年10月29日,共销售121单。此外,致漾医疗美容诊所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中审批通过的内容为:京致漾医疗美容诊所,诊疗科目:美容皮肤科。但此AOPT超光子(M22)光子嫩肤项目详情页中的相关广告内容不属于已审查范围。致漾医疗美容诊所在AOPT超光子(M22)光子嫩肤项目详情页中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
《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致漾医疗美容诊所罚款10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致漾医疗美容诊所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美容科医疗服务;美容服务;销售化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