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现将依法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第一批)公布如下:
一、安顺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案
2021年12月3日,普定县市场监管局收到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等级为A3.5 B06,型号规格为600×200×200(㎜)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作出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强度级别项目不符合GB/T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1月,普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紫云自治县某购物超市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案
2022年2月26日,紫云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紫云自治县印山社区格凸大道云城金座的某购物广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超市未能提供“奥利奥夹心饼干”供货者的许可证。
经调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3月15日,紫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安顺市西秀区某儿童摄影店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2021年2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安顺市西秀区某儿童摄影店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进群免费送!进群送冰墩墩手表...”等信息,设置领取条件后将印有第二十四届冬奥会“冰墩墩”标志的商品(手表、护眼台灯、背包)作为礼品赠送。
经调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2022年3月21日,安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关岭自治县某幼儿园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1年12月1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教育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称关岭自治县普利乡某幼儿园有限公司销售过期“豪冠佳园”面包。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30日购进127个面包,共计127元。至检查当日,该批在售面包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食品出入库登记表,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未留存相关进货票据凭证。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1月26日,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来源:贵州省安顺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