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经营的监管,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会,省、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商)协会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40多人到会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任伟青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陆永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认监科、质量监管科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情况,市公安局通报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等情况。会议还对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贯,强调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法律责任,对参会企业在产品质量监管、认证监管方面提出对应要求。交流环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承诺全力配合行政部门的监管,保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3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任伟青深入剖析目前电动自行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原因,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在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把关”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是要加强对自身品牌经销商的管理和约束,堵住违法经营“后门”。作为生产者要坚决制止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对已经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要主动与经销商进行协商,及时追回、召回和改正,发挥源头治理作用。
三是共同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积极引导正确消费,提高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守法的社会氛围。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把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意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来源:佛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