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4月12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通告以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4起有关违法行为。
表里不一两张皮?深入查!
4月15日,区局执法科检查湖滨南路某华电动自行车店时发现,店内陈列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出厂标准,也未发现待售的自行车配件。但是执法人员在检查其购销票据时发现,该店曾购销标称电压60V和72V的蓄电池,均超过国标规定的48V,以及后视镜、支架等电动自行车配件。敏锐的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检查,果然在经营场所二层阁楼发现部分包装完好的电动自行车配件。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包括后视镜、支架等配件,该商家涉嫌擅自加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商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品牌车自行加装改装?立案调查!
4月19日,莲前所执法人员检查莲前东路电动自行车店时发现,某甜电动自行车店在售的1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加装有儿童座椅,10辆电动自行车加装有后视镜,执法人员现场核对了上述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现出厂的合格产品都未配有儿童座椅和后视镜,均为经营者自己加装。检查某东电动自行车店时,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三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发现其装配结合面及紧固螺钉均无采用胶固封,无法起到防篡改作用。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店共58辆涉事电动自行车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拟进一步进行查处。
实物与图不符有猫腻?当场扣押!
4月19日,鹭江所执法人员对厦禾路检查时发现,某唐电动自行车店在售的2辆品牌电动车,其实物与产品合格证上显示的外形简图不符,执法人员经过详细比对,查明该经营者涉嫌自行加装靠垫与后座坐垫。无独有偶,在将军祠路上的1家电动自行车店,同样存在自行加装靠垫和后座坐垫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事的4辆电动自行车。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交警、城管、街道、市质检院等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自觉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指导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和去向可查,严禁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黄勇泉 叶毅 温友辽 林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