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该通报称,共对1335家企业生产的134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8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9%,涉及电动自行车等12种道路交通产品。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包括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产品。
电动自行车检验不合格
通报显示,标称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3100Z,生产日期/批号:2021-07-28)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检单位为昆山市周市镇爱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设置不同规格的短路保护装置才能有效起到保护作用。如果该项不合格,电路容易因故障或异常而电流过大,导致电线高温老化甚至发生自燃。
曾因生产不合格产品以及污染环境等被多部门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6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邦欣。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该公司去年即有4次行政处罚记录。
2021年11月,该公司因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别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和22.6万元。
2021年2月,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2万元。同月,被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99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