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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136355元 浙江省温州市公布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04-26 20:43: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布10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何某剑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具体信息如下:

何某剑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2月10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何某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55元、没收商标侵权鞋子1271双,并处罚款12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款8000元,以上共计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36355元。

2021年11月9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某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adidas、Puma等品牌的鞋子1271双,上述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依法扣押。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至10月中旬从他人处购得标注“adidas”商标的鞋子800双,标注“PUMA”商标的鞋子600双,后以30元/双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鞋子。至案发时止,共售出129双、未销售1271双,货值金额总计4.2万元。上述两种鞋子经委托“adidas”和“PUMA”商标权利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鉴别,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鉴别结果无异议,承认上述鞋子均系商标侵权产品。另查明,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9日,当事人未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鞋子销售活动,因相应的进销售记录不齐,销售利润无法查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来源:温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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