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又抓到一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查扣、立案调查。
表里不一“躲猫猫”?深入查!
4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湖滨南路某华电动自行车店,店内陈列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出厂标准,也未发现待售的电动自行车配件。
但是执法人员在检查其购销票据时发现,该店曾购销标称电压60V和72V的蓄电池(均超过国标规定的48V),以及后视镜、支架等电动自行车配件。
敏锐的执法人员继续深入检查,果然在经营场所二层阁楼发现部分包装完好的电动自行车配件。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包括后视镜、支架等配件,该商家涉嫌擅自加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商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无独有偶,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祥平街道一家电动自行车行夹层仓库内,私藏了2个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上述电池并立案调查。
品牌车自行加装改装?立案调查!
4月19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莲前东路电动自行车店时发现,某甜电动自行车店在售的1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加装有儿童座椅,10辆电动自行车加装有后视镜,执法人员现场核对了上述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现出厂的合格产品都未配有儿童座椅和后视镜,均为经营者自己加装。
检查某东电动自行车店时,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三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发现其装配结合面及紧固螺钉均无采用胶固封,无法起到防篡改作用。
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店共58辆涉事电动自行车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拟进一步进行查处。
4月20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新民街道一车行发现3辆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均存在非法改装座椅长度及加装后备厢,其中有2辆更是更换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蓄电池。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上述违法电动自行车并立案调查。
实物与图不符有猫腻?当场查扣!
4月18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大同街道一家电动车行检查中,发现1辆在售“建豪”牌电动自行车实际外观与合格证上车辆外形简图不符;
在洪塘镇一家电动车行检查中,发现2辆在售“新日”牌电动自行车实际外观与合格证上车辆外形简图不符,且存在鞍座“违规”加长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查扣上述3辆违法电动自行车并立案调查。
4月19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大同街道又发现两家电动车行销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均存在实际外观与合格证上车辆外形简图不符问题,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违法车辆并立案调查。
同一天,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厦禾路检查时发现,某唐电动自行车店在售的2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实物与产品合格证上显示的外形简图不符,执法人员经过详细比对,查明该经营者涉嫌自行加装靠垫与后座坐垫。
在将军祠路上的1家电动自行车店,同样存在自行加装靠垫和后座坐垫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事的4辆电动自行车。
售卖“超标车”?扣押!
4月18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祥平街道一电动车行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店铺销售的一款电动自行车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超过国标规定的175mm,另一款“斯波兹曼”电动自行车,在时速超过15km/h时无持续发出提示音,均属于超标产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该经营户的2台电动自行车并立案调查。(来源:厦门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