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养老诈骗行为骗取老人的“养老钱”,对老人及其家庭危害极大。近期,国家、省市先后部署安排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在自有场所或租赁会议室、居民房,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建立微信群等方式,采取虚假宣传等欺诈手段向老年朋友高价推销食品、保健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导致多人上当,一些老年朋友上当受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难的问题。
这些经营者利用老年朋友关注健康的心理特点,进行促销或者“洗脑”。通过“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包治百病。有些活动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来人“不买就没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少老人不知不觉被“洗脑”从而诱骗高价购买其产品和服务。“而所谓免费赠送或者抽奖的奖品不过是香皂、牙刷等小礼品,许多老人乐呵呵抱着小礼品,但最终掏了腰包,受到忽悠后花了数百甚至上万元购买的只是一堆没有用处的所谓保健食品。同时,这类行为大多属临时短期行为,有的经营者无固定店铺,营销手段隐蔽性强,执法部门难以对其开展监督检查,消费者维权也常常受限于举证困难,一旦交钱后,欲退无门,严重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类经营者往往有惯用的套路和伎俩。第一步,一些经营者会在居民区、街道、集贸市场等地随机分发举办免费保健知识宣讲班的邀请书,并在邀请书上注明,与会者有礼品赠送,先到先得,送完即止。第二步,根据所推销产品的特点截取相关的医学资料印制成册,单纯以理论探讨形式进行病情剖析,但不作任何产品宣传,目的是给老年消费者造成一个客观公正的假象,并引起一种迫切想知道如何治疗的期待。第三步,就会租赁一些场所,或邀请所谓的名医教授开课,或直接播放正规的医学宣传片,总之要给老年消费者造成一个久病逢良医的错觉。第四步,当气氛营造到一定程度后,有些流动性强的经营者便会迫不及待地当场销售,或夸大产品功效,或使用煽动性的言语,或给予最为放心的售后保障承诺,想方设法得让老年消费者购买,如果钱不够,就会送货上门再结算。有些经营者则还会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方式,只要求填写健康调查表,然后上门,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沟通,企图建立长期的营销关系。
如果老年消费者一旦在上述推销手段下高价购买产品后,再想以效果不佳、价格过高等理由要求退货时,经营者便会以“产品是正规的,购买是自愿的”为借口给予拒绝。而当老年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往往已经是一段时间以后了,或者是子女们偶然间发现的,老年人也怕被子女埋怨,影响家庭氛围,不愿提供详细情况。特别是执法部门前往检查时,极少数不明真相的老年消费者还在维护经营者,阻碍执法人员进入场地检查,或是进入现场也无法查到任何产品及违规的宣传资料,这些因素都造成了相关执法部门无法进行调查取证,从而难以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希望通过这封公开信,能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是不要过分相信卖家的广告宣传,要明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任何保健食品对疾病都是没有治疗作用的;二是要学会区分食品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购买时一定要查看产品相关标识,即看标志、看包装、看名称、看批准文号、看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不信各种体验、不信广告、不信权威推荐、做到不信所谓的专家、不信经营者的网络宣传。食品标志为“SC”,保健食品的标识有批准文号(蓝帽子)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药品的标识有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三是要对“咨询义诊”、上门推销的人员提高警惕,他们一般都会夸大疗效,免费赠送一些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用品哄骗老年人上当;四是不要随意在各种名目的展销会、推销会上购买食品、保健食品,上当受骗后往往找不到商家的下落,难以挽回遭受的经济损失;五是一定要到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销售实体门店购买保健食品,同时要保存好消费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老年消费者朋友们,全市正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当您发现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时,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望广大社区工作人员、消费者、业内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向老年人诈骗违法行为线索,投诉举报电话:12315 。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