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2号通告》要求,5月6日起,该市各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通告相关要求,第一时间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市零售药店“四类药品”恢复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情况,持续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各零售药店已及时将“四类药品”重新上架,监管人员仔细查看,指导药店做好近效期药品和过期药品的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根据通告要求,“四类药品”需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四类药品”售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时详细询问购买人的健康情况、行程史等信息,并利用医保系统读取或登记购买人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如遇发热病人,劝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报告相关部门。
同时,要求零售药店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格实行入店测温、查码、佩戴口罩等措施,提醒顾客做好“场所码”扫码登记工作,定期做好店堂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按时参加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信息登记上报等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的药店采取公开曝光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处置,督促药店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坚决筑牢药品零售疫情防控安全线。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必须佩戴好口罩,购药前请配合测量体温、扫“场所码”登记,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及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需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等,凭有效身份证件实名登记后方可购买。如有发热症状,请主动报备并及时就医。(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