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龙处罚〔2022〕坂田93号)。深圳市同圩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停车费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截图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同圩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创伟。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责令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同市场街8-20号337房停止出租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于2021年12月30日,在坂田街道大同市场街8-20号337房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现查明违法单位深圳市同圩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