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深圳市南星日用品有限公司因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福处罚〔2022〕莲花14号显示,深圳市南星日用品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罚款1623.36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网查询发现,该公司并非首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2021年2月,该公司同样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据悉,深圳市南星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打蛋器。
此外,在2018年,该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处罚。
企查查还显示,该公司2017年至2018年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四次抽查检查结果中分别显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未按规定公示即时公示信息、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截图来源:企查查
据了解,深圳市南星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林泽和。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贸易;日用品的研发、生产加工与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