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海南分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记录。该分公司因环境违法被处罚。
海综环罚决字【2022】42号显示,长城物业海南分公司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46000元,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实施了超标排放水(绿化灌溉)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8721.283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耀忠。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其业务咨询;园林绿化服务;环境保洁服务;楼宇机电设备维护;房地产经纪、物业租售代理、自有物业租赁;家政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日用百货的销售等。旗下分公司有200多家。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此前长城物业旗下多家分公司有行政处罚记录。
2022年4月,长城物业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被北京市东城区住建委和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分别罚款8000元和7000元。3月,因违反价格法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1748.15元。2月,因违反消防法被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20000元。2021年12月,因违反价格法被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0000元。
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在2022年3月因违反消防法被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5000元。
长城物业湖南分公司在2021年9月被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5100元。该分公司管理的某地融圣国际配电室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9条规定的要求。
长城物业天津分公司在2021年8月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天津市西青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6000元。同年4月,因“使用的电梯多次发生故障,对电梯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从而导致该电梯发生冲顶”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0000元。
长城物业集团成都分公司则因违反消防法在2021年7月被成都市金牛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23000元。在2020年因代收电费过程中高于政府定价制定电价,多收电费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