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05月004)。其中涉及东营鑫乐康药业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 事实 | 处罚 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 业名称 或自然 人姓名 | 违法企 业组织 机构代 码(行 政相对 人居民 身份证 号) | 法定代 表人(负 责人)姓 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 罚的执行方 式和 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1 | 东河市监处罚〔2022〕58号 | 东营鑫乐康药业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罚款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东营鑫乐康药业大药房 | 91370503MA3T7P064H | 牛昌燕 |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 2022.5.10 | 自动履行 2022.5.11 |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