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北京市石景山区通报12家未落实疫情防控单位

2022-05-17 17:29: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5月16日消息,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落实,石景山区对近期区级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检查发现问题

1

五里坨

高井投递部京邮驿站

五里坨京西景园小区服务站

未按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取快递人员进行扫码、测温,未按要求消杀,对员工测温

2

五里坨

北京利满格物流有限公司

五里坨原天龙液化气站内

未按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扫码、测温等相关防疫措施制度

3

五里坨

北京艳阳天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冷库)

黑石头村口路西(原麻纺厂)

食品出库重量记录有误

4

五里坨

北京佰利商贸有限公司

五里坨隆恩寺路20号商业房1号

冷链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每日一检”

5

苹果园

北京民之鲜商贸有限公司

海特花园商业2号-15

二维码无效责令停业

6

苹果园

北京芊之然美容中心

西黄村西里7号楼1层101

体温消毒记录不全

7

苹果园

苹果汇

苹果园南路69号院

未严格落实扫码验证,存在人员脱岗行为

8

苹果园

中融永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餐饮配送分公司

西黄新村南里1号13栋

冷链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每日一检”

9

八宝山

北京嘉信佳福商贸中心

鲁谷永乐东区64号楼首层4号

一米线不清晰

10

八宝山

北京斌志情食品店

永乐小区62号楼底商1号

从业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

11

八角

北京蜀九香川菜馆

八角北路甲14号

未按要求落实扫码测温

12

鲁谷

北京小竹篮商贸有限公司

重聚路40号院3号楼1至4层02

未落实扫码登记

上述被通报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快递、餐饮、商超、美容美发等重点单位应严格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安全距离等常态化措施不动摇,冷链人员必须坚持“每日一检”不放松。对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区冷链指挥部、区市场防疫组各成员单位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职业技能培训老师 ...

  •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创新形成“上风、 ...

  • 江苏省连云港港东方公司码头理货员正 ...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推行藕稻轮作、藕 ...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