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3岁消费者邹先生发现其支付平台账单有笔200元消费记录,显示用于充值YY直播平台(广州津虹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旗下)一个YY账号,消费时间是2021年10月份。
邹先生自称从未接受过该平台任何直播服务,也不清楚该账号的来源,于是要求YY直播平台退还200元,但遭到对方拒绝,遂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广东省消委会接诉后,立即通过400客服电话联系YY直播平台,要求平台帮助邹先生核实其个人账号的消费信息。YY直播平台客服在消委会介入后,始终以账号信息属个人隐私、公司只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坚持让邹先生报警,由公安部门调查后再决定是否退款。
在广东省消委会的坚持下,平台只透露了邹先生充值的钱已全部用于打赏平台主播,其余的信息始终拒绝提供,案件调解被迫中止。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有关规定,消费者邹先生在YY平台的消费记录属于其个人信息,而YY平台作为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不应设置门槛将消费者拒之门外。尤其是当消费者权益受损时,涉事的YY直播平台本应积极提供相关信息,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现在却以“只配合公检法部门调查”等理由,百般推脱,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