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2)豫1222执605号】(立案时间:2022年5月19日),执行标的:122844元,执行法院: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拖欠租井费用被诉至法院
据了解,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四局”)这次被强制执行涉及租赁合同纠纷。
宋某哲、中铁二十四局于2017年9月1日签订租赁水井合同,由宋某哲水井供应中铁二十四局搅拌站生产生活用水,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即从2017年9月起至2020年9月1日止),年租金为12万元。前两年租井费用一次付清,第三年租井费用应在2019年9月1日前付清。但是第三年租井费用经宋某哲多次催要,中铁二十四局未给付。因此,宋某哲将中铁二十四局诉至法院。2021年8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中铁二十四局支付原告宋某哲租井费用1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9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铁二十四局有多条被执行人记录。例如,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3月1日(立案日期),中铁二十四局曾被法院强制执行10次,案由涉及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
公开信息显示,中铁二十四局由原上海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铁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而成,主要从事铁路、公路、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大型土石方、水利水电和铁路铺轨架梁、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股权方面,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中铁二十四局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中铁二十四局对外投资超过60家企业,分支机构近40家。
承建幼儿园项目造成扬尘污染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中铁二十四局近日还因扬尘污染被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的相关处罚信息显示,中铁二十四局承包施工建设博山区原山麓院S-19幼儿园项目工程,非作业面裸土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中铁二十四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2022年5月17日,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铁二十四局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