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吉林发布23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2022-05-23 16:46:02 吉林市场监管

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

序号

处罚事项

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法律依据

1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确定罚款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类型、规模、违法情节等因素。

3

经营者从事不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明示的广告内容,不够显著、清晰表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5

广告主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其经营场所或者利用自有媒体发布自有商品或者服务广告;4.持续时间较短,或浏览人数较少,或涉案商品或者服务经营额较少;5.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6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引证内容真实准确合法有据;4.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7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4.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8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9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备案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备案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10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11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未按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12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13

参与传销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未发展新成员及未收取非法利益,积极配合调查;4.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14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5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6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7

现场即时开奖,未随时公布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18

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有奖销售档案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19

经营者未履行优惠承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20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因生产工艺的连续或公众生活所需、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后,继续使用时间较短;4.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21

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未按要求存档备查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第十一条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2

商品和服务不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3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内容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初次违法;2.危害后果轻微;3.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及时主动改正或者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六条  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元氏县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人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疫 ...

  • 长江巫山段水清岸绿宛如画卷

  • 湖北计量院接续奋斗支撑“51020 ...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暂停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