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1〕87号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 高青县闻景堂中医诊所 | 92370322MA3P2REA0U | 苏进民 |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1135.56元;3、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2倍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4、3项合计罚没款101135.56元 | 2022/1/12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