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淄博松氏电器有限公司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2〕68号 | 淄博松氏电器有限公司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 淄博松氏电器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MAJY482 | 刘冰 | 处罚款90000元。 | 2022/4/26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