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民生领域第二批违法案例。其中涉及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赣州树林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2022年3月8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赣州树林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93.40元、处罚款人民币38.657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26日,根据于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来的《协查函》反映,赣州树林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阿根廷“去骨牛砧扒带盖”产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CT值:37)。经查,当事人采购的进口冷链阿根廷“去骨牛砧扒带盖”共3524.75kg,分别以53.8元/kg、54元/kg及55元/kg的单价销往长沙2504.36kg、章贡区510.5kg及于都513.48kg,销售总价款为190542.40元,违法所得5493.40元。当事人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以及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执行集中监管仓制度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有效应对了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了疫情传播链条,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具有重要震慑作用,进一步促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主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防范杜绝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守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