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1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泗阳县王集南圩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E10)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2年5月11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仍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1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泗阳县王集南圩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E10)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2年5月11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仍不合格。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