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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星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没2.09万元

2022-06-06 10:15: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涉及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创星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及产品未按规定标识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案。

2022年4月22日,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创星家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及产品未按规定标识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没款合计2.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的书柜(生产日期/批号:2020.06.18)、学习桌(生产日期/批号:2020.06.16)木制件表面耐磨、警示标识项目不符合GB28007-2001,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该两批次产品货值金额1.26万元,违法所得0.14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规定,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学习桌、书柜主要使用人群为青少年,其产品质量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一小”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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