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原因涉及未按规定减持股份。
浙江证监局公布的《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兄弟传媒”)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王忠军、王忠磊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王忠军、王忠磊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王忠军、王忠磊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王忠军、王忠磊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七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要求,王忠军、王忠磊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华谊兄弟官网介绍,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300027),中国大陆知名的综合性娱乐集团,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率先登陆创业板,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华谊兄弟是目前国内一家将影视娱乐、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和互联网娱乐三大业务板块及产业投资实现有效整合的娱乐传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