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银河众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处罚。
涉嫌广告违法被立案
据悉,2022年4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移送通知书》(琼市场广交【2022】28 号),反映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发现,当事人于2022年3月7日通过淘宝直播平台,由签约独家主播为一款“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的普通食品进行直播带货。
在直播过程中,发布了“我们这个交大昂立的超级轻幽益生菌粉……我们今天这个是带有抗幽功能的啊,其他的抗幽的益生菌都有一个罗伊氏乳杆菌,成分比较单一了,但是我们今天它是一个超级轻幽的一个益生菌的话,它是益生菌加益生元,还有猴头菇粉、西蓝花提取物等等一系列的组合起来的这样一个抗幽成分组合……而且这个是来自于上海交大昂立,就是上海交通大学和三甲医院的一个科研力量……包括里面还添加了益生元还有猴头菇粉、西蓝花提取物等等的一些一系列的抗幽成分组合,所以它抗幽的这样一个效果就更好……所有的,胃酸的、胃痛的,还有有时候莫名感觉恶心的,包括你经常打嗝啊,胃部和肚子经常感觉不舒适的,消化不良的,包括口腔有异味的,都是可以来吃到这个超级清幽益生菌粉的”宣传内容的广告。
该局于2022年5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代表李洁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直播视频进行确认,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2年5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产生负面影响 进行较高阶次行政处罚
海市监龙处〔2022〕102 号显示,经查,“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为普通食品,当事人于2022年2月22日与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约定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通过指定签约独家主播在淘宝直播平台开展5场直播销售“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产品,宣传内容由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费用包括5500元坑位费和产品销售额20%佣金费。在没有严格审核内容的情况下,当事人于2022年3月7日开展第1场直播,在直播过程中,主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该场直播点击人数167人,成交人数3人,成交件数4件,成交金额622.2元。因直播销售效果不好,销售量和关注量都没有达到目的,2022年3月7日直播后双方终止合同,不再开展剩余场次的直播。最终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平均场次支付当事人坑位费1100元,佣金124.44元,广告费合计1224.44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行政处罚公告中还称,当事人直播推广对象为普通食品,但在直播过程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和海口市巩固全国卫生城市时期,对广告受众正确理解疾病防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存在使肠胃疾病患者误用普通食品代替药品而耽误治疗的风险,必须予以制止,应当进行较高阶次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对当事人按广告费三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673.32元。
第三方信息显示,银河众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资本3602.537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