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近日,河间市中科能源有限公司被河北省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约7.3万元,违法行为涉及: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中国质量新闻网进一步了解到,经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河间市中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间中科能源”)在河间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7.301297万元。
信用中国数据还显示,河间中科能源在2021年10月26日收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两张罚单,违法事实涉及:河间中科能源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河间中科能源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罚款金额总计6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河间中科能源成立于2013年,经营范围涉及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蒸汽销售;冷却水销售;工业园区热力网公用设施运营管理等。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65%),河间市金丰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