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6月9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周冬雨与泉州图鲤贸易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近日公布。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周冬雨诉称,被告泉州图鲤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图鲤贸易”)在其某猫店铺售卖的标题为“潮牌周冬雨同款2021新款卫衣女薄款宽松韩版笑脸连帽情侣加绒帽衫”的商品主页图及详情介绍中使用了多张周冬雨照片作为配图。泉州图鲤贸易在未经周冬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周冬雨的肖像,侵犯了周冬雨的肖像权。对此,被告泉州图鲤贸易未作答辩。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商品链接配图含有多幅原告周冬雨肖像的照片,其中周冬雨的肖像能够清晰识别,一般社会公众能够将其与周冬雨的相貌特征相联系。故被告泉州图鲤贸易未经原告周冬雨许可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周冬雨的肖像权。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泉州图鲤贸易在其某猫店铺首页登载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周冬雨经济损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