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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蚌山区同阳餐饮店涉嫌经营未经加工的河豚鱼被罚款1万元

2022-06-09 17:44: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蚌山区同阳餐饮店涉嫌经营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案。

2022年1月27日执法人员对蚌埠市蚌山区同阳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水族箱内查见“河豚鱼”共计3条。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河豚鱼”的相关票据及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依法予以扣押并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上述违法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1月22日从南京众彩批发市场卓氏水产采购上述河豚鱼3条,采购价100元,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执法人员调取该店菜单未查见有关河豚鱼的相关菜品及销售记录,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加工过河豚鱼,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未经加工的河豚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3条河豚鱼

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来源: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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