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件。
1.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防城港市泰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2年3月31日,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对防城港市泰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的港口区台湾城小区34台电梯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8台电梯未经定期检验。经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防城港市防城区娜娜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9月16日,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防城港市防城区娜娜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有74盒(瓶)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查明,当事人构成经营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74盒(瓶)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252元;3.罚款20000元。
3.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思县靓源保健服务中心擅自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案
2022年4月18日,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对上思县靓源保健服务中心在微信小程序(靓源家|上思县)上发布标题“私护抑菌套盒”的广告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广告内容上标有 “消炎杀菌、平衡菌群、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等用语。经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构成擅自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的违法行为。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4.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思县陆富烟花爆竹零售店销售不合格“万山红特响电光炮2号”爆竹案
2022年3月24日,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抽查上思县陆富烟花爆竹零售店所销售的“万山红特响电光炮2号”爆竹检验不合格材料。经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9元。
5. 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上思县桂海农资经营部销售侵犯“玉溪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3月8日,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思县桂海农资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在销售的8.5吨“玉溪牌”钙镁磷肥相关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经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防城港市上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原地查封的8.5吨假冒“玉溪牌”注册商标专用权钙镁磷肥;2.罚款5000元。(来源: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