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3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2022-06-10 18:00: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广州市嘉洲樱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于2022年6月9日将检查情况通告(2022年第2期)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检查结果

备注

1

广州市嘉洲樱花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572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

广州市白云采妮化妆品厂

粤妆20161025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3

广州市渝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粤妆20161058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4

广州市富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粤妆20190053

责令限期改正。


5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578

责令限期改正。


6

广州市白云区研美化妆品厂

粤妆20160322

责令限期改正。


7

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694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8

广州市裕朝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781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9

广州市腾宇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535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0

广州碧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761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1

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171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2

广州雨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242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3

广州市佳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粤妆20170020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4

广州市白云区东旗日用化妆品厂

粤妆20210415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5

广州市东洋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粤妆20180266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6

广州双慧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70320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7

广州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粤妆20161157

责令限期改正。


18

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粤妆20160718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19

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

粤妆20161337

企业已停产。


20

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518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1

广州市唯纳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70157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2

肇庆巧巧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粤妆20160860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3

广州帝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粤妆20170111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4

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70096

责令限期改正。


25

博贤实业(广东)有限公司

粤妆20190201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6

汕头市雅蒂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475

责令限期改正。


27

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

粤妆20160640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28

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粤妆20160945

责令限期改正。


29

澳思美日用化工(广州)有限公司

粤妆20160804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30

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粤妆20170505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31

珠海市西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粤妆20160766

责令限期改正。


32

惠州市七分妆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1800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33

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027

责令限期改正。


34

惠州市肌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粤妆20161163

责令限期改正,

依法调查处理。


35

中山楠涛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70435

责令限期改正。


36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粤妆20160334

符合要求。


37

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粤妆20160298

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128 ...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各考点周边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检测室及西华 ...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对考点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