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30日,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武都区旺福堂健康管理服务中心经营的“旺源驼奶”灯箱广告宣传内容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用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陇市监处罚〔2022〕1-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 名 | |
注册号 | |||
单位 | 名 称 | 武都区旺福堂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21202MA72Y6KX0M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新军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的“旺源驼奶”灯箱广告宣传内容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用语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12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