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被处罚。
产销劣药今年已被罚数十万元
据悉,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制何首乌(批号:190501)经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含量测定项游离蒽醌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2757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38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9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这也是该公司今年第二次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罚。今年4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两起行政处罚信息,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全蝎、葛根被罚32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豫药监药处罚〔2022〕3-2号)显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葛根(批号:201001)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检查项中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6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豫药监药处罚〔2022〕3-4号)显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全蝎(批号:210701)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水分、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60000元。
药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除了行政处罚外,该公司还因抽检的药品不合格被通报。
2022年6月15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称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药品规格:1kg/袋 生产批号:201101)浸出物不符合规定。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检品来源为渭南市华州区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15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20年第4期)中显示,标称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钱草(生产批号:190301)性状不符合规定;车前草(生产批号:171101)总灰分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分别为该公司以及河南誉美肾病医院。
第三方信息显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孔慧玲。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酒制、醋制、盐制、蜜制、姜制、油制、制碳、煅、蒸、煮、炖、煨、燀、水飞),毒性饮片(净制、煮制、切制、炒制),直接口服饮片(粉碎-仅限法定标准规定的品种)]的生产及销售;中药精制饮片生产及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