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食品开封后发现异物,该如何定责?

2022-06-21 14:57: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庞鹤) “双椒酱吃出类似抹布的东西,商家以开封后无法证明异物来源为由拒绝赔偿”“零食吃出异物,当我说要索赔时客服不承认异物是产品里面的”……包装类食品发现问题,通常是在开封食用过程中发现的。但开封的食品发现问题后再找商家维权往往得不到认可。

消费者:双椒酱吃出异物,商家拒不承认

今年3月,四川成都消费者朱女士在某猫超市买了一瓶川娃子双椒酱,两个月后她在食用时发现这款酱里有类似抹布的东西。据朱女士介绍,这块疑似抹布的东西大概两个拇指并拢大小。对此,她第一时间向生产商川娃子反映情况,对方表示会立马核实。

朱女士说:“川娃子核实后回复称,其生产车间里没有这种东西,异物不是他们的,食品已开封,他们不管了。”

川娃子的态度让朱女士很气愤。朱女士表示,她曾多次购买川娃子的产品,出于对其产品的信任,食品买回来到开封食用没有整个过程都取证录像,而是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联系川娃子。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随后,朱女士又向12315反映情况,并提出三点诉求。第一,川娃子要道歉;第二,川娃子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赔偿1000元;第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对川娃子作出惩罚。

商家:不存在异物,可以给出人道主义赔偿

川娃子售后部门的韩女士在接受中国质量新闻网采访时表示,接到朱女士投诉后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到公司的品控部门。这批次产品(包括留样)经调查,没有这样的异物存在。川娃子车间的抹布都有颜色区分,且放在固定位置。朱女士所说的抹布跟川娃子车间的抹布的颜色都不一样。

韩女士称,川娃子的品控部门向朱女士回复此事时,她觉得不太合理,于是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随后到川娃子工厂进行飞行检查,包括现场生产环境的抽查、生产车间及库房里产品的抽查,检查后都没有问题。

据朱女士介绍,12315给她的反馈是,经过对川娃子生产车间的检查,目前没发现问题,鉴于食品已开封,买卖双方要协商解决。

韩女士说,对于此事,有跟朱女士协商,但是她对川娃子的歉意,或者人道主义赔偿都不接受。朱女士一口咬定,要索赔1000元。 “我们同意她退货退款,并10倍赔偿。我们给出赔偿也并非认可这个投诉。首先,我们公司为了表达歉意;其次,希望这样的补偿能让朱女士内心得到平衡。”

朱女士表示,川娃子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条例赔偿1000元才证明他们确实做错了。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她不能接受。

律师:如果要提起诉讼,原则上原告得举证证明

在某网络投诉平台,中国质量新闻网查看到,消费者投诉食品开封后发现“异物”商家拒绝赔偿的案例有很多,而商家拒绝赔偿的理由大多都是食品已开封,无法证明异物来源。

例如,有消费者称,“我于2022年5月21日,在某宝购买鸡心零食,2022年5月24日凌晨一点拆封吃的时候吃出异物,发现塑料纸之后第一时间与售卖店铺客服沟通,客服一开始发个红包草草了事,当我说要索赔的时候不承认异物是产品里面的。”

此外,在其他网络渠道,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相关的投诉也比比皆是。

就食品开封后发现异物这一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食品开封后发现问题,商家认为异物来源无法证明拒绝赔偿的理由也是合理的。因为食品已开封,商家肯定不认可异物存在食品交付之前,有可能是开封之后异物才进入到瓶子里(包装里)。

李斌还提到,如果要提起诉讼,原则上原告得举证证明其收到的商品存在异物。如果食品刚刚打开,立刻拍照,同时马上向商家反馈,那原告所主张的异物存在打开包装当时,而不是事后进去的。但这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审理后判决。

食品开封后发现异物,责任如何判定?

已开封的食品发现质量问题,因举证难,责任方难界定,消费者维权常常陷入僵局。那么,开封问题食品到底该如何定责?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食品开封之后发现质量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产品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商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商家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因为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如果是这类情况,会涉及到商家的安全提示义务问题。比如,应该在某种温度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因商家没有提示导致食品变质,这种情况商家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提示义务。此外,陈音江强调,如果商家也提示了,完全是消费者使用不当,甚至是消费者人为原因造成,这种情况商家不需要担责。如果有个别消费者故意在食品里面添加一些异物后去恶意索赔,那消费者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敲诈。

问题食品开封,消费者该如何摆脱维权难的境遇?陈音江表示,首先,商家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性质来作一些判断,比如,通过产品外观明显可以确定问题出现的原因,那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是可以解决问题的。第二,可以借助鉴定机构对产品进行鉴定。比如,食品里吃到苍蝇蚊子之类的问题是可以鉴定出来的,人为放进去的和正常的生产工艺里出现的苍蝇蚊子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是可以鉴定出来的。如果鉴定行不通,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或者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陕西省通过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瞄准新 ...

  • 江苏省响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广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 ...

  • 甘肃省华亭市举行《反有组织犯罪法》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宁东电厂3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