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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被罚款12万元

2022-06-28 16:04: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二),涉及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今年1月24日,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有公司在冷库内存放无中文标签的肉类,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检查。经查,山东董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租赁济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冷库用于存放食品原料,所存放的无中文标签肉类(牛蹄筋)14件,并与其他国产冷冻肉类混放。经平阴县疾控中心对涉案产品及冷库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阳性样本。当事人作为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将来源不明、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冻肉类放入原料库内,并与其他食品原料混放,涉案货值金额838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处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自觉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否则将遭受严厉处罚。(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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