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听证公告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我委公开举行听证会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
天津市群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案由
涉嫌哄抬价格案
三、听证时间
2022年7月7日上午9:00
四、听证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65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参加听证须前提出申请,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听证机关许可参与旁听,并遵守听证纪律。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听证时旁听人员需持有当日“天津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听证时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58660117
特此公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