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进口产品基本是外文标识,到国内后会附上中文标签说明,这部分内容对消费者来说相当重要。有细心的消费者会拿出中外文说明比较,结果发现有的受青睐的商品中外文标签内容不一致。
发现中英文说明内容出入较大
福建的马先生(化名)日前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购买了由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进口的欧乐-B牙龈专护系列净澈护龈漱口水。他表示,此前多次浏览产品瓶身上的中文说明,按说明使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效果并不理想。他撕掉了粘贴在瓶身的中文标签,露出英文说明。
马先生将英文说明翻译和比对后发现,有些内容说明不一样,且部分内容在中文说明书上并无显示。这引起了马先生的警觉。
本网工作人员也购买了宝洁这款进口漱口水产品。在费力揭开中文标签露出瓶身英文说明后,翻译出的内容确如马先生所言,存在部分出入。
其中,瓶身上的英文Warnings内容在翻译后,仅有部分内容体现在中文标签上。如:
1. Do not use this product for more than 7days unless directed by a dentist or doctor.
2. If sore mouth symptoms do not improve in 7 days; if irritation, pain, or redness persists or worser, or if swelling,rash or fever develops, see your dentist or doctor promptly. 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 If more than used for rinsing is accidentally swallowed, get medical help or contact a Poison Control Center right now.
上述英文翻译为中文为:
1.未经牙医或医生指导,请勿使用此产品超过7天。
2. 如果口腔症状没有在7天内改善;(如果刺激、疼痛或红肿持续或加重;)如果出现肿胀,皮疹或发烧症状,请及时联系您的牙医或医生。(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果意外过量误食,请立刻就医或联系当地毒物控制中心。)
上述括号内翻译的同义句可以在中文说明标签上找到,非括号部分翻译的同义句内容并未出现在中文标签上。
在Uses部分,翻译后也有些内容不尽相同。
1. 中文标签上“For cleansing gum and mouth”与其翻译“用于清洁牙龈和口腔”在瓶身上未出现。
2. 中文标签上Use段末尾为“…associated with irritation of mouth and gums”,其翻译为“…由口腔与牙龈不适的状况引起的…”。瓶身上为“associated with occasional sore mouth”,大意为“…由临时受伤的口腔引起的…”。两者存在一定出入。
3. 瓶身上“For temporary use to cleanse canker sores”,大意为“用于临时清理口腔溃疡”,并未在中文标签上出现。
马先生认为,至少宝洁公司在这款产品上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中文标签覆盖无法看到原标签;二是说明内容出现少项、漏项;三是有修改内容却不告知消费者。尤其是对于“未经牙医或医生指导,请勿使用此产品超过7天”这一块内容,马先生称,如果当初知晓这个说明,也许不到7天就采取别的措施了。“宝洁公司这款产品的说明如此展现有欺瞒我们国内消费者之嫌。”
宝洁客服:中文说明标注不够到位
针对消费者的质疑,中国质量新闻网致函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未收到回复。本网工作人员以消费者名义打通宝洁客服电话。
一名女性客服人员表示,该产品从美国原装进口,包装在国内进行。对于中英文说明不一致,她表示外包装这方面可能存在缺点。当本网工作人员称担心使用错误时,该客服人员笑称可以放心使用,她再次强调产品是美国原装进口,采用安全配方,她再次表示说明书不能按产品原包装上把所有内容都写进中文说明,“(中文说明)没有标注得很明确、没有很到位”。
“未经牙医或医生指导,请勿使用此产品超过7天”中文说明并未标注,使用人应该如何处理?该客服表示,使用人可以根据自身牙齿情况咨询医生,如果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宝洁公司。
专家:说明书不一致忽视消费者两项权利
对于此次消费者投诉宝洁中英文说明不一致的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特约专家、中消协原秘书长助理兼消费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前虎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宝洁公司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该款产品说明书主要是忽视了消费者的两项权利:一是知情权,即经营者应该将提供市场的商品或服务真实、全面、客观的信息及时告知消费者。二是安全权,经营者应履行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很显然,宝洁公司该款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没有尽到上述义务,由于部分应提供的信息缺失,或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难免让那些不适应者使用该商品时会发生身体伤害。同时,也可能让医生不能及时准确判断并作出相应治疗。如果由于企业未尽告知义务导致的不良后果,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包括赔礼道歉,赔偿因身体伤害误工、治疗等合理支出。”
律师:虽不违法但属于“标签瑕疵”
中国质量新闻网特邀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丽也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她表示,国内的相关法规仅就进口产品的中文标签有较为完整的规定,未对外文标签内容、是否可以覆盖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从立法和监管层面来看,国家将对进口产品的标签会有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不过目前来说中文标签覆盖外文标签的做法并不违规。
对于是否应该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原产品的所有说明事项,刘俊丽称,作为生产企业和进口代理商,当然要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原产品的说明事项,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产品的质量标准、外观标准、标签的规定均有差异。显然,产品供应商是以符合销售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基本的原则和底线,如果外文标签的内容和中文标签不一致,属于“标签瑕疵”。
刘俊丽还表示,宝洁的做法虽然可能不涉嫌违法,但是作为世界500强的日化产品巨头,应具备大企业应有的担当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特别是对中国消费者,应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和疑惑。一旦出现区别对待消费者的做法,既不符合其宣传的大企业形象,也有可能触犯我国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她最后还向消费者建议,如果对购买的产品有疑惑或不满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咨询或投诉解决,如果使用该产品出现涉及健康等问题,不仅可以向宝洁公司反映问题,还可以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方信息显示,作为该产品进口商的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资本58091.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许敏。该公司在广州、北京、上海、成都、天津、东莞、江苏等地设有多家分公司及工厂。目前宝洁在中国拥有8000多名员工超过98%为本土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