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2日,安徽省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食品类)。涉及霍邱华之康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霍邱华之康精神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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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2MA2MWRXB99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霍市监长罚﹝2022﹞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2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霍邱县长集镇窑包霍邱华之康精神专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內容 | 1.没收铁锅一个、勺子一把、盆一个、框一个;2.罚款98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98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2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到霍邱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处罚机关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