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药暂停〔2022〕2-2号
安徽佰顺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至22日,我局在对你单位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2项、一般缺陷3项,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
1.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2年7月5日